本所受當事人復興區民代表委任,遭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提告當選無效訴訟,業經桃園地方法院選舉法庭以107年度選字第19號判決原告之訴駁回,為當選有效之勝訴判決。
桃園所: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071號4F之7
電話:03-3581701 傳真:03-3580481
新竹所:新竹縣竹北市成功十二街36號9樓
電話:03-5506588 傳真:03-5506511
仲誠法律事務所 HONOR ATTORNEYS-AT-LAW. 版權所有 ©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. Design by Chai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