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» 其他訊息 » 1206銀行法案件一二審均無罪!
當事人李OO、陳OO及劉OO因違反銀行法案件,經檢察官提起公訴,委託本所律師擔任辯護人,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9年度金上重訴第51號判決無罪定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