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» 其他訊息 » 員警涉犯偽造公文書案件緩刑!
本所受當事人楊OO、余OO、蔡OO及鍾OO等六名員警委任擔任偽造公文書案件之辯護人,業經台灣桃園地方法院以102年度原矚重訴字第1號均判處緩刑二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