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» 其他訊息 » 0906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、詐欺案件,二審改判無罪!
本所當事人賴○○涉犯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及詐欺案件,一審判決有罪,二審委任本所律師為辯護人,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107年度上訴字第649號刑事判決改判無罪。